广东合富律师事务所依法享有“合富”商标的专用权

2015年06月28日,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了我所“合富”的商标注册,我所依法在“诉讼服务;法律研究;仲裁;调解;知识产权咨询;替代性纠纷解决服务;为法律咨询目的监控知识产权;版权管理;域名注册(法律服务);计算机软件(法律服务)”领域,获得了“合富”商标的专用权。

 

同时,我所将持续秉持“合心同力依法典,富德聚慧明秋毫”的律所文化,以“守信、笃诚、勤勉、高效”的服务理念,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综合、精专、高效的法律服务,力争在法律服务领域再接再厉,再创新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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